佛山高明路灯换LED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受推崇
佛山市高明区文华路路灯改造全线完成,此次由高明区政府牵头,佛山照明投入建设的路灯改造工程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12月4日,佛山市高明区代建中心肖辉强主任等人以及企业代表就此次合作开展了一次经验交流会。为更好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文华路LED路灯改造成功 节能减排功能大
在今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生态文明的关注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此次高明区政府对于文华路路灯的LED改造,更是切合了节能减排的主题。
文华路路灯改造工程由中标单位佛山照明垫资建设,然后分若干年时间从业主单位节省的电费中回收投资。据统计,仅用160瓦的LED路灯代替传统的400瓦的高压钠灯一项,每年就可以节约电费17.3万元,全部灯具更换后,文华路年节电款将近25万元。
据佛山照明办公室主任宴鹏称,文华路改造完成后,预计全线路灯每年可节电26.5万度,等于节约标准煤约93吨、节水1060吨、减少二氧化碳265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95吨,相当于植树造林2650棵,环保的效果显而易见。
文华路改造后夜景
政企合作模式创新 “合同能源管理”备受好评
据介绍,此次合作使用的方式是省政府推崇的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此种模式一般由市直有相关单位和各级政府制定公共照明业务主管部门作为业主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作企业、监理机构、能源升级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
企业依照合同,负责工程投融资、灯具采购、工程设施、售后和更换灯具回收服务。监理机构负责提供项目实施的监理服务。能源涉及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负责对项目效益、工程检查验收进行第三方评估、测算等。
该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能耗企业不用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所谓“零投入”;二是EMC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能耗企业支付给EMC的款项全部来自能源节约所带来的项目效益,用户“零风险”;三是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后续全部节能效益归能耗企业。
这种模式特别适用于没有财政预算或缺乏足够改造经费的部门。对于政府来说,有效的缓解了财政支付压力,是一种少钱办多事的好模式。对于企业来说,也能充分释放LED产能,进一步鞭策企业的发展。
参加交流会的肖辉强主任表示,EMC模式相比从前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来说,优势非常明显。企业垫资改造不仅能减轻财政压力,而且项目工程的责任主体更加明确,通过EMC模式,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提供优质的产品并且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保证自身的利益。
记者在现场看到,文华路照明效果比改造前有了明显的提高,夜幕下的文华路在新装路灯的映照下,通明透亮,对于提高高明区城市形象、为居民创造便利等都大有益处,更重要的是,此种合作方式对于促进LED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记者随机采访中,一位陈先生说道:“这种方式明显好多了,即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也有效的防止了政府采购的弊端,绝对算得上是创举。”
文华路改造后日景
LED灯优势明显 政府扶持前景好
LED灯改变了白炽灯钨丝发光与节能灯三基色粉发光的原理,而采用电场发光,直接把电转化为光。与市场上的节能灯相比,具有寿命长、光效高、辐射低、功耗低等优势。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为促进节能减排,拉动LED照明及相关产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按照计划,广东将在三年内普及LED公用照明,并将其纳入考核范围,成为节能减排责任的重要依据。
为了解决目前LED产品技术标准缺失,质量检测手段跟不上技术发展,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市场竞争无序的发展瓶颈,广东率先在全国推广应用LED产品评价标杆体系。并发布《产品目录》,成为LED推广应用和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据介绍,高明区2012基本完成了对于高明区室外LED照明的改造工程,2013年继续室内LED照明工程的改造工作,将会对涉及51个单位,35000盏灯具进行改造。
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战略高度 节能减排不可小觑
“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把环保减排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体系”……在“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向。
佛山市高明区从小处着手、从便民利民出发,贯彻落实了十八大精神,真正为高明区百姓做好事、做实事。与此同时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