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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让节能服务无资金压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2-21T11:10:04   阅读:710次

     

    兴业银行:让节能服务无资金压力

     

     

    5年来,兴业银行绿色金融累计融资金额大幅上涨,截至今年11月末,已达1917.65亿元。

     

    “我投入设备资金提供节能服务,你享受节能收益并从节能收益中支付费用。在绿色发展的同时,实现效益共赢。”这是目前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但一直以来,规模普遍较小的节能科技服务企业往往面临资金压力,无法为更多需要节能技改的企业提供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则正好破解了这一难题。

    2012年11月,兴业银行首笔以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业务在安徽合肥成功落地。安徽菱电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三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作为抵押物,获得兴业银行期限5年、总金额750万元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支持。

    安徽菱电是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工业冷却塔用混流式水轮机技术”的技术支撑单位,具有多个同类型节能改造项目成功案例。今年以来,企业承接了河南、云南、天津3家国有大型高耗能工业企业的水轮机冷却塔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成为难题。兴业银行依托内部和外部专家团队力量,根据节能项目的技术成熟度、节能效益的可实现程度,通过专业技术评估能力对节能效益进行量化评估,有效监测项目风险和贷后现金流;同时,在金融服务方案设计中更多考量客户既往成功案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现金流及其监管,较少考量土地、厂房等常规担保品。

    最终,兴业银行为安徽菱电提供了期限5年、总金额750万元的项目贷款,占项目总投资的73%,有力保障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实施。据测算,项目全部实施后,预计年节电1178万千瓦时,折合年节约4064吨标准煤,年减排9997吨二氧化碳。

    合同能源管理,指的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在合同期满后,用能单位无偿获得该节能减排项目形成的资产和后续项目收益。

    节能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一般由节能服务公司自筹,项目回款期限长,而且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偏小,缺少土地、厂房等抵押品,“轻资产”特征明显,银行常规的风险管理方式难以适用。兴业银行于2012年创新推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将非典型意义上权利质押确权并成为标准化的担保品,同时辅以现金流管控措施,有效缓解了轻资产型的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担保难题,获得了众多节能服务公司高度认可。

                                                                                                                    来源:同花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