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是:政策法规

详细新闻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超400亿元用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07-19T11:55:12   阅读:745次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超400亿元用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财政部12日发布消息称,目前已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过400亿元,用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体系。

    自2007年以来,财政部陆续启动了高效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空调、平板电视、电脑,以及电机、风机、水泵、汽车等产品的补贴推广工作。目前,已形成家电、汽车、工业产品3大类15个品种,数十万种型号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体系,出台实施细则20多项,成为“稳增长、扩消费、促节能、惠民生”重要政策平台。

    截至2012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近41.57亿元资金,支持推广6.55亿只高效照明产品,直接拉动内需80亿元,实现年节电185亿千瓦时。累计安排补贴资金166亿元,支持推广的节能汽车超过584万辆。

    此外,中央财政还累计拨付补贴资金5.43亿元,补贴支持高效电机推广,并已向地方预拨补贴资金17.2亿元,用于2013年的高效电机等节能工业产品推广兑付工作。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抓好抓实节能产品推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促进扩大绿色消费的作用。一是继续做好节能灯、LED灯、节能汽车等产品推广工作,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扩大推广效果。二是改进节能家电补贴办法,简化补贴兑付程序,并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高效。三是督促有关部门加快相关能效标准的制定工作,力争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变频空调、平板电视等产品新能效标准的修订工作,将目前的补贴门槛改为准入门槛,强化标准的倒逼机制和引领作用,形成政策补贴、强制标准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节能家电生产、消费体系。四是完善高效电机推广政策,大力推动高效节能风机、水泵等工业产品推广,加大政策组织实施力度。

    财政部强调,对财政支持的重点节能工程要求必须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对国家重点监控的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要求其技术改造时也必须采用高效节能工业产品;对新上项目,在节能评估审查中,把高效节能产品的使用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真正把节能产品推广作为促进产业升级与节能降耗的重要手段。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