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市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开始申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07-29T09:48:20 阅读:707次
2013年厦门市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开始申报
近日,厦门市正组织企业申报2013年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申报项目必须为2013年9月30日之前建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
此外,根据《厦门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申报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需投资70%以上,并且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企业必须齐备用能计量装置,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做到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为进一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厦门市经发局、厦门市财政局此前联合修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标准。根据新标准,对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适当提高市级财政配套奖励标准;对未获中央财政支持但达到一定条件的项目,厦门市级财政也将给予每个项目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来源: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